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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蘇怡璇/台北報道
而106年6月18日增訂及通知佈告實施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55條之2測速取消標誌「警52」,用以正告車輛駕駛人前方有測速取消科學儀器,促使行車速度不得跨越道路劃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劃定之最低速限。本標誌設於固定或非固定 式科學儀器上游,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,高速公路、快速公路應 於300公尺至1000公尺間,也籲請民眾看清楚不要超速 翻譯社
開車族留意,之前測速拍照前幾百公尺城市設立警句通告牌,但從明年起,這個警示牌就要走入歷史了 翻譯社改以三角形測速相機圖案標誌替換,台東縣警局先行施作部份,合併文字警句和測速相機圖誌,讓用路人得以先順應,籲民開車上道,看到測速照機圖案就要減速。。-> 翻譯社|,-> 翻譯公司|的-> 翻譯不要誤以為是「自拍打卡」加速前往,而錢袋大失血。
開車上路,眼睛瞄到路邊 翻譯「前有測速拍照」、「常有取消違規」等通告牌,就知道該踩煞車了,因為前面可能有測速照相機等著你,但107年起,交通部參照美國做法,批改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劃定規矩」,全國將勾銷現行「前有測速拍照」、「常有測速拍照」等文字通告牌,周全改採一致的三角形測速相機圖案標誌,並採三角警告標誌,讓抵台外國人也能辨識。
▲將來不會有警示口號改成相機圖示。(圖/資料畫面)
引用自: http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313709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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